跟大家分享一下最近客戶發生的事
 

  前一陣子看到一篇新聞報導,有一個南部的保險經紀人公司旗下的業務員推銷壽險及醫療險給一個年輕人,在未告知當事人的情況下,業務員將自己的名字列在身故受益人中,而且按比例分配事後因為這個年輕人的母親無意中看到這份保單,發現受益人中竟有有不認識的人,再仔細一看,天啊!竟然是業務員的名字。

 

  後來東窗事發,業務員才說應該有告知被保險人...,但是被保險人堅持說:"怎麼可能!業務員與我非親非故,又不是女朋友,怎麼會給她當受益人?"

 

  這個案例在保險法規上是嚴格規定非保險利益相關人不得為保險契約成立的條件,不過現在很多保險公司在訓練上及業務員本身的操守上並未嚴格要求,加上核保部門又未依法規確實執行,漠視客戶的權益。

 

  最近我有一個接觸很久的客戶,因為調職到南部的關係,最後決定在南部的銀行通路購買了二份保單,一份是防癌險,一份是壽險,最近因為保單繳費方式想改變,卻找不到業務員,要不就是答應的時間,沒有出現導致客戶的保單扣款出問題,客戶又再度找上我,基於服務客戶的理念,我請客戶把保單寄上來,看習慣客戶的保單,有時侯一些敏感的東西就很容易發現問題,這個客戶的保單受益人竟然是業務員的名字給付比例100%。

 

  當然後續是協助客戶處理的過程,就不再多言,重要的是提醒我所有的好朋友,當您買了保單,不論這個業務員是您多好的朋友或親戚,保單拿到了,再多看一眼,投保內容對不對,受益人是誰?

 

  新的一年又將來臨,祝大家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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