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客戶一大早拿了一個朋友的姓名及身份資料跑來通訊處找我,
原來她朋友是陸籍配偶,在還沒有拿到身份證時,
就用居留證購買了醫療險,
後來她拿到身份證,沒多久先生過世,
她經常往返大陸與台灣之間,
今年一月回大陸過年,本來三月底要回來,
沒想到就在返台前一周竟然中風,而且病況非常嚴重,
無法言語及寫字。
大陸的親人知道她在台灣有買醫療險,但卻不知道是那一家的,
只好託朋友來問,因為以她的病情,大陸親人無力負擔她的醫療費。
我憑著客戶給我的資料,查不到她在南山有投保的紀錄,
又跑到國泰去查,也沒有查到,
這下麻煩了,其他台灣的保險公司還有20多家,
根本無從查起。
打到保險公會,公會的客服只是冷冰冰的說,除非本人來查詢,
否則無可奉告。
真是氣結!
本人就是中風沒辦法開口,又在大陸,如何本人來查啊~~
還說什麼要透過法院行文,公會才能調得到資料。
法令條文是死的,站在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立場,
公會不讓非本人查詢資料,是有道理的。
所以,我想提醒身邊的朋友,不論您是單身或是已婚,
一定要讓您的家人知道您的保單是那一家的,
或是放在什麼位置,
有重大事情發生需要用到醫療給付時,才找得到保險公司求助。
像這個case,她的家人已經因為付不出醫藥費,
急迫到要被醫院趕回家了,
可是一但回家,就等於等死。
我也很想幫她的忙,可是卻沒有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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