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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公司有團險,所以把個人保單相似部份先取消,可以省點錢!』


  是嗎?這樣的觀念到底對不對?好不好呢?風險在哪裡?


  幫客戶免費檢查保單,是我服務的開端,一方面整理客戶可能在過去數年中,不論是人情或是自願購買的多家保單予以彙整,找出不必要的重覆投保;或是因為年齡/工作/家庭關係改變而需要加強或降低的保障;還是工作內容的改變需要調整的職業等級;受益人...等各項的再確認。


  經常發現客戶的保單,當初有買醫療及意外險附約,可是後來取消,一問之下,10個有10個說:『因為我有團險了!』、『公司承辦人說團險公司有提供更約權,將來即使不在公司服務了,依然可以用團險的便宜保費續保,所以...』。


  什麼是團險的更約權?有公司團險的人應該要瞭解那些權益?


  更約權的定義如下:


  1.參加公司當年度團保滿六個月後離職且在離職後三十日內,向原團保保險公司申請投保個人保險。


  2.可不具任何健康證明文件,以健康體投保不高於團險保險金額的個人保險。


  3.保險公司按被保險人申請為個人保單時的年齡及費率予以承保。


  4.年齡或職業類別在拒保範圍內時,保險公司不予承保。 


  有公司團險的人,假如要充份運用更約權,應注意那些事呢?


  1.瞭解公司的團險契約中到底有沒有這項權益:許多在公司已經服務十多年的員工都希望能在公司做到退休,因此當您取消自有保單中的項目前,務必先確定公司團險契約是否有此一權益,加上公司現在多因成本考量,時常更換團險公司,因此更要留意。


  2.原附加在員工團保的眷屬是否也一樣享有此權益:我有部份的客戶因為參加團保後,除了自身的個人保險相似部份都予以取消,還將眷屬部份一併取消納入團保,因此更要確認權益的範圍在那裡。假如父母只參加子女公司的團保,更要注意日後更約時,父母的年齡是否己經在拒保範圍了呢?


  3.向團險公司確認是否會排除承保:團保契約中的更約權都是聲明可以健康體承保,也就是不會因為身體狀況而有加費或排除的意思,不過最近我有一個客戶,在離職前向原有團保公司申請轉為個人保單,並誠實告知身體狀況,未料該團險公司業務員,直接回答,有狀況那部份,不在承保範圍,也就是說,符合理賠條款一樣不賠,這點要非常注意。


  4.三十天的效期一定要掌握:記得期限,主動申請,否則團險公司不理你!


  因為參加團險後取消個人保險的風險在那裡?


  1.保險額度明顯不足:團險多半給員工的壽險或重大疾病險金額都很小(除非老板對你特別好!),利用更約權者也不能超過原團險保額,因此建議各位仍然要定期請您的保險業務員給您在不同時期的保險建議。


  2.保險費率高於取消時費率:從15年前癌症發生機率是26人才有一人中獎,至今是三人就有一人罹癌,不但健保開始不給付項目愈來愈多,而且需要自行負擔的部份也愈來愈大,因此這二三年來保險公司不斷推出新的保險內容,多半比停賣的商品貴出甚多,假如為了團險而任意取消5年10年前的保單內容,以為可以省點小錢,將來要重新轉為個人保單時才知道會花更多錢時,那己經來不及了!


  3.可能被排除承保:最糟的是到那時才因自己的身體狀況不能承保而沒有保障時,更是得不償失!


  許多人說:這樣我可以節省一點開銷!


  假如您的經濟狀況沒有差到要取消個人保單才能生活時


  假如您的經濟狀況可以提早為自己規劃一份完整保障時


  假如您現在節省下來的保費開支,不知不覺又在現實生活中消費掉了,您覺得您能擁有一個安心的未來嗎?


  請將團險視為保障的加強!取消個人保單內容前請多想一想!


           您可以信賴的好朋友 瑪瑪咪亞 南山人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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