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聽到一個同事的個案,覺得可以跟大家分享。



客戶在南山有買壽險附加意外險,


另外在銀行通路買了一種20年期滿期領回的意外險套裝商品,


(不要問我那一家,職業道德不方便說出)


三個月前,車禍被撞昏迷送醫,因為昏迷了一個月,一直沒有醒過來,


後來因為健保規定像這樣長期昏迷的病患,


不需要醫療照護,住院最多只能住30天,就要出院,


於是家屬將其轉出到安養院,又過了一個月,


因為有了狀況,緊急又送到另一家醫院,


在最後的那家醫院因為器官衰竭而往生。



醫院隨即開立死亡證明書,上面註明器官衰竭自然死亡,


然後,家屬為了辦一些勞保退保,死亡補助,保險理賠,


就很快辦了除戶。



辦保險理賠時,因為死亡證明書上註明的是自然死亡,


所以一開始送南山理賠時,被退件了,


後來我們同事就舉證一個月前的醫療住院診斷書,


南山認定是因果關係,因此所有理賠順利下來了。


但是另一家銀行通路的,就到現在二個月了,


一直以診斷書是自然死亡而拒絕理賠。



當然我不是要在這裡強調南山有多好,


重點是這件事情,沒碰到的人像我也不知道,


像這個案例,昏迷後出院又輾轉到別家醫院,


最好是在開立死亡證明書時同時通知警察及法醫,


開立法院的相驗屍體證明書,上面註明死因及意外死亡,


之後再去除戶,因為本案在除戶後才通知警察希望補做這個動作,


可是法醫不肯開,因為就程序上而言,


只要除戶了,就不能再做任何動作了!


所以。。。這件案子,還會再拖多久,真的不知道。



希望大家都平安,我們都希望不是自己,


但知道資訊也可以在必要時,幫助身邊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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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yacha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