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說: 壽險金額不必太多,因為只要够回去賣鴨蛋就好了,真的嗎?

 

跟大家分享一個今天發生的理賠小故事

 

  一個客戶的太太在一年半前因為先生要到大陸工作,擔心大陸的醫療水準不好,所以買了一份重大疾病險100萬附加醫療/意外/防癌險,本來這份保單是不會成案的,因為先生認為沒有必要,先生的家族過去從來都沒有什麼重大疾病的病史,也沒有癌病的問題,加上當時36歲要買重大疾病險,總認為"不合算",但是太太比較能認同保險,所以最後是先生簽名,但是太太付錢。

 

  這個客戶57年次,今年39歲,是業務性質工作,身材標準,不是個胖子,也沒有家族病史,在上海推公司的大陸內銷業務,經常需要應酬;今年四月中的一個凌晨,應酬後回到公司宿舍,還沒進門就中風倒在門口,因為撞及鐵門發出聲響,吵醒同宿舍同事,才送他到上海復旦大學醫學部急救,昏迷6天後搶救回來,但已經半癱臥床,治療到今年7月底,因為就醫費用昂貴(已經花費約28萬多人民幣),在8月初回到國內。

 

  家庭經濟頓失,太太付費的重大疾病險是70%提前給付的,中風的部份在180天的確認期後,假如還是無法康復,將提前給付70萬,保費只繳了不到10萬,往後的保費免繳。

 

  當時先生的"不合算",現在不知如何算才叫"合算"....。  

 

  壽險保障其實正確的說是為了未來要活下來的家人,一個失去工作能力的中風病人,需要長期的看護及復健,因為醫學的發達會讓一些疾病患者,不致於立即去"賣鴨蛋",但醫療費用可能散盡家中積蓄,因此我會建議客戶假如初次投保要買壽險,一定要買重大疾病險..,相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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