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ya的小叮嚀


停車停在安全的地方,付一點少少的停車費,就是保險的意義.


如果運將一開始做了這個選擇,把車停到停車場,或路邊收費停車格,


了不起一小時60元的停車費,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不會發生了嗎?


同一天己經有一次支付拖吊費用的慘痛經驗,卻還是不能改變觀念,


一次的拖吊費用可以停多少小時的車啊~應該要怪誰呢?


房貸的風險就是萬一貸款人不幸遭遇風險收入中斷或往生,


房子可能遭到拍賣,家人可能無處棲身,


所以如果沒有足够的風險控管把握,為房貸也買一個保險,


為風險發生時,還活著的心愛家人,留一個安全的處所.


這也是保險的意義.























 


拖吊違規計程車竟出人命。計程車司機羅溪泉,去年十月急著幫女兒買午餐,將計程車停在黃線遭拖吊,羅當天稍早已被吊一次,不甘一天被吊兩次在拖吊車後一路追趕,跑了一公里,卻在跑到拖吊場門口時,突然心臟病發倒地死亡,死時還握著女兒最愛吃的肉鬆麵包及養樂多。

羅妻黃筠涵認為,員警與拖吊場人員執行業務失當,疏於注意丈夫在後面苦苦追趕,導致丈夫激烈運動後心臟病發死亡,因此控告員警、拖吊場人員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板橋地檢署調查後,認為拖吊車輛過程並無疏失,且拖吊人員難以預見死者有心臟病及在後面追趕,因此不起訴。

黃筠涵表示無法接受這個結果,說只因違規拖吊,丈夫死了,房子也因為丈夫生前債務遭拍賣,她帶著女兒回到台中老家,不知道人生的下一步怎麼辦?

檢方調查,羅溪泉(五十三歲)開計程車才幾個月,去年十月十二日上午九時計程車因違規停車被拖吊,他領回車後,下午三時許,讀國一的女兒獨自在家,羅打電話回家知道女兒還沒吃午餐,趕緊開車回家,並在巷口的便利商店買麵包及養樂多。

羅剛出商店門口,看到他的計程車已被拖吊,拖吊車就在前方,於是從後面跑步追趕,從中和市員山路一百九十七號跑到約一公里遠的新民街全洋拖吊場,卻在拖吊場門口突然倒地不起。

檢方調查羅溪泉前年因心臟病動過手術,經解剖發現羅是因為突然激烈運動,引發缺血性心臟病導致休克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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